妇女怀孕期间患有某些疾病,如胆绞痛、严重创伤,以及分娩时剧烈而难忍的阵痛时,常常要求医生给打一针吗啡止痛。能不能打吗啡,什么时候能用,如此火候的掌握是要精心推敲的。
众所周知,处在母体中的胎儿,是靠母亲血液中渗透过来的氧、营养物质来维持生命的,而不是靠自己的呼吸。吗啡可以透过血脑屏障,进入胎儿体内,在妊娠期及分娩期,尤其在分娩期,如果给产妇应用吗啡,虽然能止住母体某些疼痛因素的刺激,但对胎儿或将出生的新生儿至少可能有三个方面的影响:
(l) 因吗啡有抑制呼吸的作用,胎儿对吗啡代谢的能力很弱,这一作用将突出地表现出来,可以导致出生后的婴儿自动呼吸障碍。
(2)不能和不易自动呼吸而陷于窒息。这两点对新生儿来说将是危险的。
(3)胎儿对吗啡也能成瘤,但不易诊断(仅表现胎动增加),若经常应用,明显的戒断症状在出生后几天才出现,其表现为高声号哭、激动和抽搐等。所以孕妇,尤其是分娩前,吗啡是禁用的。
但吗啡进入母体后会迅速破坏和排泄,一般认为注射后4小时~6小时作用就过去了。而在注射后2小时~3小时作用最强。因此,有时产程过长,估计4小时内胎儿不会娩出时还是可以用的,但估计要准确,应用要审慎。
此外,吗啡的人工合成代用品杜冷丁、美散痛、阿那度尔对新生儿呼吸也有抑制作用,孕妇对这些药物也是禁忌的。杜冷丁产前2小时~4小时注射可致新生儿呼吸抑制,但注射时间超过6小时或不到1小时,则对新生儿影响不大。